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,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進展,其中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的積極推進,對緩解小微企業“融資難”起到了重要作用,推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。

我國一向重視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,今年發布了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,描繪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藍圖。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及配套規章的實施,以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投入使用,進一步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奠定了基礎。
然而,當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展階段不匹配、不協調、不適應的矛盾依然存在,社會誠信意識較弱、信用水平偏低,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尚不健全,失信成本較低。相對于大型企業,小微企業規模小,存在賬目不透明以及信用風險的“短板”,商業銀行基于防風險的考慮,往往對向小微企業放貸更為謹慎。
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,必須要下大力氣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和完善。如果企業信用得到提升,商業銀行向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的內生動力必然會增強。強化市場信用約束機制的建設,通過市場的力量來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將事半功倍。
從宏觀背景來看,提升小微企業的信用透明度,不僅是企業一家之事,社會信用環境的改善也至關重要。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,僅靠自覺自律并不可行,必須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。要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公示系統,完善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。從某種程度講,完整、共享的信用檔案的建立,有利于信用好、有前景的企業“脫穎而出”,成為商業銀行潛在的優質客戶,也就更容易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資金。
當前誠信缺失的一個主要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偏低,造成個別企業對履行契約重視度不夠。因此,必須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,特別是聯合懲戒機制,堵住漏洞,增加違約者失信的成本。企業一旦失信,將處處受限,從而促進其守信守約。
筆者以為,增加失信成本,首先要加強行政監管性約束和懲戒。當前一些行業出現的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,無疑是懸在失信企業頭上的一把“達摩克利斯之劍”,應該在各行各業都推廣。其次要發揮市場的作用,通過失信信息公開曝光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作用,減少失信企業的交易機會,包括企業借貸、發債、上市等等。此外,行業協會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必須要緊緊跟上,共同營造良好的商業信用環境。